過年要開運 網路店家搶推年節伴手禮 -新北市除夕年菜外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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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姓女子到基隆市一家髮業店偷走價值3萬2800元的假髮,店家從監視器畫面發現後報案,一審被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0日。店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要依店內公告內容求償50倍,也就是164萬元。基隆地院認為,店家公告不代表和客戶成立無名契約,判章女只須賠店家實際損失3萬2800元。判決指出,章女去年6月21日下午進入髮業店後,趁洪姓店長不注意的時候,拿起一頂放在架上價值3萬2800元的假髮,再藏入隨身皮包內,未結帳即離去。店長事後察覺有假髮遭竊,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發現章女所為並報警。 店家提告說,店內原本就有公告偷竊貨品要求償售價50倍,去年發現章女行竊後,也在店內公告「本公司近日發現有客戶竊取商品,敬告竊賊,過年圍爐你的一舉一動『全都入鏡』,而我們將直接通報警察告發,求償商品報價50倍,絕不寬貸。」店家主張,來店裡的客戶都會知道「偷竊求償50倍年菜訂購推薦」的公告內容,代表顧客與店家達成協議,成立無名契約。章女偷走3萬2800元的假髮,除應照價賠償,還應再付原價乘上49倍的懲罰性違約金160萬7年菜宅配200元,合計164萬元。法官認為,契約須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才成立日式年菜,店家不能將客人單純進入店內的行為,解讀為承諾公告內容。因為店家主張與顧客成立無名契約依法無據,因此判決章女須給付店家3萬2800元,請求49倍懲罰性違約金160萬7200元駁回。章姓女子到基隆市一家髮業店偷走價值3萬2800元的假髮,店家依店內公告內容求償50倍共164萬元,但基隆地院判章女只須賠店家實際損失3萬2800元。記者邱瑞杰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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